绽放的花

花卉大全

  。(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教授) 标题: 专家称中国并非完全没有私有财产权,近年来在保护私有财产权上的立法与实践有可喜的变化,建议在民法典中对私有财产权制度予以明确规定。但同时也认为,在社会保障与税收方面,国家依然具有相当大的调节权力与能力,并不需要民法典介入太多。本文为中国社科院教授李林在2022年7月15日中国法治论坛的演讲稿。编辑:王卓一、引言 在现实社会中,财产权的保护主要是两个方向:一方面是对财产权本身的保护,如防止偷盗、毁坏;另一方面是对财产权的行使进行限制,如设定登记等制度。对财产权本身的保护,主要是通过财产权的物权与债权制度来实现。但对财产权的物权与债权制度的保护,也不可能面面俱到,因为还有第三种类型的人—人格权,它是不会以任何形式来侵犯财产权本身的。财产权的行使,主要是通过对财产权的行政管理来实现,比如交税以及其它的行政管理手段。在这两个方向上,我国的立法都有所规定,并有相关的司法实践。但对财产权的第三种类型的人格权的保护,立法却有待进一步完善,司法上也没有可以遵循的先例。在这种状况下,我们有必要对财产权的第三类型的人格权做一个专门的研究,以此填补立法和司法

标签: 花卉大全